当前位置:首页>>检察风采
检察风采
肥西县人民检察院李梦微同志被评为“肥西县十大优秀青年”
时间:2021-04-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第五届”肥西县十大杰出(优秀)青年“评选结果揭晓,肥西县人民检察院李梦微同志被评为“肥西县十大优秀青年”。

从事检察工作8年的李梦微,成长为肥西县十大优秀青年、合肥市公诉标兵、全省优秀公诉人,是她多年来奋斗的回报。她先后在《人民检察》、《中国检察官》等杂志发表理论文章10多篇;编写的案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编写的检察建议入选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

一点一滴做起,实现的是追赶和超越

她在办案工作中,向能者强者追赶、向自己弱点宣战超越,一步步走向成熟。公诉部门是全院工作最累最苦的部门,总有干不完的事情。她说时间是挤出来的,工作是累出来,没有一点吃苦耐劳的精神,是干不好工作的,她早上来早一点、晚上待晚一点、中午多干点,全身心投入在工作中,保证各项办案任务的超额完成,主办、协办案件数百件,取得质量、效率、效果的多提升。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的首批十件危险驾驶罪案,入选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发布的速裁程序四件典型案例之一。

每个细节较真,追求的是公平和正义

她常用“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这句话来不断提醒自己,不管办了多少案子,都要像第一次办案一样,怀着敬畏之心,细致入微,慎之又慎,用自己对法律的忠诚和对工作的细心彰显公平和正义。她在办理张某某故意杀人案中,注意到张某某采取多种手段加害被害人,虽最终投案自首,但主观心态不是一时冲动,反映较深的主观恶性,认为对方必死无疑后才去报警。她当庭发表公诉意见:“本案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危害后果特别严重、被告人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不宜减轻、从轻处罚”,法院采纳公诉意见,没有对其减轻、从轻处罚,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12年。

讲初心担使命,诉说的是那份检察情怀

她既是一名守望正义的检察官,又是一名热心的法律服务志愿者。她积极参与检察开放日、专题法治宣传、法律进校园等活动,宣讲检察职能、宣传法律常识、剖析犯罪的危害后果和防范对策。她守初心担使命,用实际行动和真情实感抒发检察为民情怀。她说:作为年轻检察官,既要有青年人的锐气、闯劲和干劲,更要有坚守法律、守护公平正义的责任和担当,在奋斗的淬炼中让意志变得更加坚强、青春变得更加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