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被合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评为了2018年度合肥市“卫生先进单位”。据悉,为开展此次评选活动,根据《合肥市卫生先进单位评选管理办法》(合政[1998]93号),市爱卫会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合肥市“合肥市卫生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经各县(市)区、开发区爱卫会初评,市爱卫会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复评,我院从全市众多申报单位中脱颖而出,成为此次命名表彰的619个卫生先进单位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