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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检察院:“三个结合”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
时间:2021-06-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12月25日,一起交通肇事案让管某某一家陷入了危机之中,原来管某某的父亲被王某骑车撞倒在路边石柱上,王某肇事逃逸,导致管某某父亲死亡。后,王某虽然被判赔偿821174元,但一直分文未给。管某某母亲患病不能从事劳动,妻子无业照应两个年幼子女,弟弟上大学也无收入来源,全家只得依靠管某某一人的收入支撑。再加上2020年的洪涝水灾导致农田绝收,原本就困难的家境更是陷入了窘境。
肥西县检察院检察官主动了解到这一实情后,认真审查,认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为保证公正透明,2021年3月25日, 肥西县检察院就管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举行了公开听证,邀请肥西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三河镇跨河村委会干部等人担任听证员。经广泛听取意见,与会人员一致同意该院对管某某的国家司法救助。2021年3月30日,在肥西县检察院,管某某领到了这笔司法救助金。

肥西县检察院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中,立足检察职能,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切实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截止到5月,肥西县检察院共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30余次,相关做法被“学习强国”平台、《安徽法制报》等媒体刊载。

 

 

一、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

在认真落实“开门整顿”工作要求的同时,坚持“上门问需”,多方了解群众需求。

“开门纳谏”,征询多方代表意见建议为加强和改进服务群众工作,更好地接受监督,肥西县检察院通过开展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多方听取意见建议。3月18日,组织召开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企业家代表、社区代表来院共谋良策。



“上门问需”,了解基层的困难事和群众的烦心事。走进社区、走进企业,切实了解基层需求。院领导带头开展走访问需活动,先后到6家民营企业开展调研,认真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需求。一线办案检察官走进上派镇、紫蓬镇,通过座谈交流,广泛征求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坚持“检察办案”和“为民服务”相结合

转变司法理念,坚持在检察办案中践行司法为民初心,在为民服务中彰显检察人文关怀。

释放司法善意,传递检察温度。贯彻“少捕慎诉,释放最大司法善意”的司法理念,对“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对民营企业家刘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组织公开听证,鉴于刘某犯罪情节轻微、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通过充分审查案件材料,走访了解基层情况,多方听取意见建议,对两起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的老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开展以案释法,强化基层普法。

认真梳理基层多发、频发的案件类型,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为素材,走进农村和社区开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非法传销、“保健品”诈骗等普法宣传,并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以“学史力行,护航成长,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主题,走进上派镇民生小学、合肥市西园新村小学翡翠分校开展法治讲座。对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组织农村居民现场旁听集中宣告,并开展现场普法,进一步增强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





三、坚持“检察履职”与“部门协调”相结合

肥西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进相关执法机关,共商共研群众权益保障。4月2日、7日,肥西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分别前往肥西县人社局、肥西经开区上派管委会、合肥同创科技园,就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开展走访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制发了检察建议,帮助农民工维权。4月底,第三检察部走进县社区矫正中心,开展关爱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活动,督促社区矫正中心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采取适宜的矫正措施开展精准矫正。5月18日,第二检察部与县食药环大队会签了《加强知识产权案件办案联系协作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