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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进行时:编造身份唱“双簧” 骗取钱财受刑罚
时间:2023-09-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获取非法利益,谎称自己为大学老师,以帮助他人就读研究生为由,实施诈骗。经肥西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李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案情回顾:

2022年2月以来,李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谎称自己系合肥某大学教师,以能够帮助范某某就读合肥某大学研究生为名,对其实施诈骗。李某某一人分饰两角,在自己冒充某大学教师的同时,还使用微信虚构“张老师”身份,从而上演“双簧”。在取得范某某信任后,编造诸如交学费、打点关系、买房、家人生病等理由,骗取范某某钱款共计16万余元。2023年4月,李某某被抓获归案。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16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李某某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


检察官提醒

一、请记住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务,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检察官提醒 

十年寒窗苦作乐,一招不慎被骗欺!检察官提醒大家,天上不会掉馅饼,馅饼可能有陷阱。公民要增强防骗意识,谨防被诈骗分子钻了空子。一旦遇骗,一定要及时报案,依法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