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22年2月以来,李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谎称自己系合肥某大学教师,以能够帮助范某某就读合肥某大学研究生为名,对其实施诈骗。李某某一人分饰两角,在自己冒充某大学教师的同时,还使用微信虚构“张老师”身份,从而上演“双簧”。在取得范某某信任后,编造诸如交学费、打点关系、买房、家人生病等理由,骗取范某某钱款共计16万余元。2023年4月,李某某被抓获归案。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16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李某某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
检察官提醒:
一、请记住法律规定
二、检察官提醒
十年寒窗苦作乐,一招不慎被骗欺!检察官提醒大家,天上不会掉馅饼,馅饼可能有陷阱。公民要增强防骗意识,谨防被诈骗分子钻了空子。一旦遇骗,一定要及时报案,依法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