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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进行时:诈骗手段“一条龙”,返利任务系“套路”
时间:2024-07-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犯罪分子做“托”,在互联网聊天群内按照预设的话术,伪装成接单者,营造出“刷单”、“点赞”即可获利的假象,让被害人“上钩”,进而骗取被害人财物,韩某某、伍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肥西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案情回顾

2023年3月,韩某某、伍某某在网上与电信网络诈骗人员取得联系,后按照对方指示在互联网聊天群内以发送虚假返利截图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汤某某下载诈骗软件并操作。汤某某在该软件内被诈骗人员以做垫资任务返利等理由骗取财物共计人民币80000元。
韩某某、伍某某到案后赔偿汤某某部分经济损失。




检察机关认为:韩某某、伍某某明知他人实施诈骗行为,仍为其提供帮助,骗取被害人钱款人民币80000元,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

一、请记住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检察官提醒 
在刷单返利类电信网络诈骗中,诈骗分子通常打着“免费兼职做任务得返利”的幌子吸引目标群体,安排“托儿”在群中散布其获得高额返利的截图取得受害人信任,随后逐步诱导受害人下载诈骗APP进行垫资充值。充值后,他们就会以“任务未完成”“资金被冻结”等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货款和返利,最终导致受害人血本无归。检察官提醒广大网友,任何要求垫资的兼职刷单都是诈骗,不要轻信 “天上掉馅饼”,动动手指就可以获得所谓的佣金、返利,且网络刷单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切勿为了蝇头小利而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