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要闻
【普法进行时】开设赌场,难逃法网
时间:2024-07-19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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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组织人员参赌渔利,经肥西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余某、张某某、侯某某因犯开设赌场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23年9月20日,余某、张某某、侯某某在肥西县某处活动板房内开设赌场,以“推牌九”方式组织人员参赌,查实赌资7万余元,三人从中抽水渔利16000元,三人分别获利2600元。
2023年9月25日,余某、张某某在合肥市蜀山区某房屋内开设赌场并从中抽水渔利2000元。
2023年9月26日,余某、张某某被抓获归案;2024年2月27日,侯某某被抓获归案。
检察机关认为:余某、张某某、侯某某以营利为目的,通过提供场地、邀集赌徒等方式开设赌场,构成开设赌场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三人刑事责任。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开设赌场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妄想通过开设赌场牟取不法利益是在挑战法律,不但不能致富,反而要付出相应代价,承担法律后果。赌博会带坏社会风气、破坏家庭幸福,害人又害己。希望广大公民自觉培养高尚情操,远离低俗趣味,不贪利、不参赌,坚决抵制赌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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