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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进行时】“女友”竟是男儿身 “甜蜜恋爱”是陷阱 ​
时间:2024-10-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男“扮”女装,凭借着虚构的女性身份,与被害人发展成网恋关系,共计骗取被害人钱款25万有余。经肥西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田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案情回顾

2022年10月,田某在社交软件上注册了身份为女性的社交账号,通过多次给被害人发送网上下载的女性裸体照片和视频取得对方信任并与其发展成恋人关系。其后,田某以租房、购物、缺生活费等多种理由,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25万有余。

检察机关认为:田某假冒女性身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检察官提醒:

一、请记住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检察官提醒 

网恋有风险,转账需谨慎。婚恋诈骗屡见不鲜,广大网友在网上交友恋爱时,一定要慎之又慎,未清楚对方真实身份之前,切莫随意满足其各种要求,尤其涉及钱物时,更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汇款、送礼物等,谨防不法分子以网恋之名,行诈骗之实。如果发现已经上当受骗应立即报警,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