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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敲警钟 以案释法明底线
时间:2025-02-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被私欲和利益蒙蔽了双眼,违背了初心使命,我对不起组织,对不起家庭,我后悔不已...”2月13日下午,肥西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武某某涉嫌受贿犯罪一案出庭支持公诉。全县200余名党员干部现场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直观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腐败的惨痛代价。

起诉书指控,2017年至2023年期间,肥西县水务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武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为12家服务对象在项目推荐、工程款拨付、环境协调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90余万元。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其利用职权、谋利事项、收受财物等方面问题进行针对性的讯问并全案进行举证和质证,对案件事实认定、定罪量刑等发表公诉意见。被告人武某某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认罪悔罪。法院审理后当庭宣判:被告人武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法庭上,公诉人结合武某某的成长及履职经历、从理想信念滑坡到逐步突破纪法底线的堕落轨迹,对其犯罪原因、犯罪后果、犯罪教训进行深入剖析;并以案释法,强化旁听人员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提醒单位部门要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坚持严的基调不放松,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警醒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依法谨慎用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坚守廉洁底线。


庭审结束旁听人员纷纷感慨,通过“沉浸式”直击庭审,“零距离”接受教育,让我们内心深受震撼;作为公职人员一定要时刻保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身边案”“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这样的警示教育形式非常好。



此次将“庭审现场”变为“廉政课堂”,以真实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政务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