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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检察院:出台《意见》重推巢湖大保护检察行动
时间:2022-03-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肥西县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巢湖治理 打造“合肥最好名片”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细化16条措施以强化责任担当、明确目标任务、优化机制举措、加强工作协作,切实推动检察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致力为巢湖大保护作出检察贡献。

肥西县检察院:出台《意见》重推巢湖大保护检察行动

 

发挥刑事检察职能的打击保护作用

《意见》要求,积极构筑惩治破坏巢湖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检察网”,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涉污染水源、非法捕捞水产品、滥伐林木、破坏湿地、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各类犯罪及相关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一步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进一步完善案件线索移交机制,有效防止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进一步加强刑事办案协作,提前介入,优先办理、快速审查,有效形成打击合力。

 

强化监督推进巢湖生态环境深度治理

《意见》要求,增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刚性,积极稳妥处理退捕渔民转产就业、社会保障等产生的诉讼,认真办理执行监督案件,助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彰显政通人和。聚焦环湖乡镇“点源污染”、入湖河流“线源污染”、城乡建设“面源污染”,强化源头监督、精准监督和全链条监督,对损害巢湖生态环境领域类案件线索快速反应、快速调查、快速处理,适时发出检察建议,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并做好检察建议回头看,确保整改见效。

 

构建巢湖生态环境大保护格局

《意见》要求,要强化内部联动、内外呼应和左右协同,认真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和府检联动机制,坚持联合巡查、督察,运用联席会议等形式共研共商,共推共促,信息互享,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有效形成巢湖大保护格局。深化诉源治理,认真梳理巢湖保护领域案件的基本规律,查找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等方面存在的漏洞,督促职能部门建章立制、消除隐患,助推巢湖生态治理综合能力提升。

 

创建“公益诉讼+生态肥西建设”品牌

《意见》要求,以公益诉讼为支撑,构建以预防为导向、以恢复为重点、以治理为目标的生态检察工作模式,为巢湖生态环境治理提供“肥西检察方案”。创新工作机制亮点,建立专业化办案团队,整合刑事、公益诉讼等办案资源,发挥聘请行政机关专业人员作为检察官助理的人力优势,加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以案施教、以案助治。打造智慧公益诉讼,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来源,引导群众参与巢湖大保护与生态检察建设的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