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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肥西县域首例野生动物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一审宣判
时间:2020-07-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肥西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王某某等8人因非法出售、运输、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分别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拘役2个月缓刑三个月,罚金人民币4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刑罚同时,8名被告人还分别被判令承担生态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并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该案也是肥西县域内首例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                       

2019年2月至2019年9月,王某某等8通过微信联系买家、卖家的方式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达200余只,其中40只为收录在《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中的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物种,并且5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死亡。

检察机关认为野生动物是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类生存环境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王某某等8人非法出售、运输、收购国家保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致其中5死亡的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造成了珍稀野生动物资源的损失,侵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侵权责任(丁丽丽  马亚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