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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17-11-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肥西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报告

 ——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童祖权

20171121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肥西县人民检察院报告今年以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民行检察包括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民事调解书的监督、民事行政执行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公益诉讼等职能。今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为肥西法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2017年主要工作情况

111月份,我院共办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案件32件、支持起诉7件、民事执行监督5件、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监督案7件、公益诉讼案件3件。开展了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和维护高铁沿线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及“保护派河、造福肥西”民行检察与公益诉讼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强化生效裁判监督,维护司法公正。认真对待每一起申诉案件,突出“三个强化”,即强化跟踪监督、强化依法办案、强化析法说理。严格办案程序,认真执行告知申诉人权利和义务、风险告知制度。强化质量意识,注重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对申诉案件进行综合审查,对生效裁判确有错误的案件,坚持立案公开、审查公开、结论公开。灵活监督方式,通过提请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方式,依法纠正错误裁判。今年8月,我院依职权办理张前妻(已故)与银行信用卡纠纷一案,由于县法院审理过程中,经公告程序无法通知张到庭,导致缺席判决中部分事实认定不清,错误判决张某承担离婚后的债务。我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后,县法院主持张某同银行沟通协商,银行同意撤销对张强制执行申请,消除张某与银行之间的纠纷,案件矛盾顺利解决。

(二)关注公益,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案件。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试点地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我院认真贯彻省院工作要求,上下群策群力,积极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件(1件已判决、2件正在办理中)。今年7月,我院在审查起诉山南镇新圩村村民陈某滥伐林木一案中,认为其滥伐行为破坏了林地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和破坏生态的侵权民事责任,向肥西县人民法院提起我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庭依法判决陈某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判令其在滥伐林木所在地补种树木3075株,确保存活,恢复林木资源,还一片青山于民。县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单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于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补种树木3075株。此案的成功办理,在当地政府、群众中产生较好影响,大大提升各方守护绿水青山的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加强执行监督,力促社会矛盾化解。针对民事、行政执行环节中执行难、执行乱的问题,我院将执行程序是否合法作为监督重点,坚持有错必究原则,依法监督纠正民事、行政执行违法情形,提升执行监督的整体效能。经审查核实,对5件民事执行案件向肥西县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如:武某教育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两年多未执行完毕。武是外省人,为了60余万的执行款,多次往返无果后,情绪激动,开始到处上访,矛盾激化。我院在收到其申诉后,积极寻求和突破执行障碍的难点症结,邀请执行法官,并将武文超、被执行人召集来院,多次协商解决途径,提出检察建议,在我院的监督和执行法官的主持下,最终促使当事人双方意见达成一致,由县法院着力推进执行,现已顺利执行完毕,成功化解矛盾。

(四)灵活发挥监督职能,督促政府依法履职。加强对政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是近年来我院民行检察工作的一项创新工作,形成了对行政违法、行政不作为监督的常态化、全程化监督新体制。今年我院对清理骗取拆迁安置房、非法占有国有资产的案件进行了跟踪监督,就国有资产保护问题向政府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2份,共计挽回国有资产损失300余万元。在办理张伪造拆迁安置资料骗取拆迁安置房及补偿款案件中,通过发出检察建议,上派镇政府向张追回国有资产20余万元。在办理罗涉嫌滥用职权、贪污案中,罗利用村干部的身份伪造证明材料,将国有土地变更为宅基地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17万余元。我院依法向肥西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撤销罗骗取的宅基地使用权证。

(五)支持弱势群体起诉,推进和谐社会建设。高度关注弱势群体利益和诉求,积极探索开展支持起诉工作,着力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多措并举,畅通弱势群体寻求法律援助的途径,在控告申诉科专门设立弱势群体申请支持起诉绿色通道,保证案件能够快速、高效的转交民行检察部门,迅速审查,及时办理。深入社区和困难群众家中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依法维权。与肥西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建协作机制,对弱势群体案件主动介入,支持起诉。针对农民工劳资纠纷多发常发的情况,联合劳动部门、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安心回家过年,帮助农民工维权”专项咨询宣传行动,通过耐心讲解诉讼和仲裁程序、传授思路方法,助力农民工群体依法讨薪,有效预防和减少讨薪重大群访事件发生。

(六)凝聚多方力量,维护高铁沿线安全。今年4月,根据《安徽省检察机关开展维护高铁沿线安全行政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院强化责任,积极行动,对肥西县域内高铁沿线六处安全隐患点进行摸查,明确隐患点归属地,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排除安全隐患,维护高铁运行安全。先后与隐患点归属地的桃花镇、紫蓬镇政府以及铁路部门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商榷解决方案,并针对具体情况,发出6份督促履行职责、消除隐患等问题的《检察建议书》。桃花镇、紫蓬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积极推进问题整改。目前,紫蓬镇三处隐患以及桃花镇一处堆积废旧木材隐患已经清除完毕,剩下桃花镇两处堆土也已经开展清除的准备工作。

(七)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监督水平。强化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讲政治、重规矩、做表率”教育活动,加强反腐倡廉专题教育,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民事行政检察队伍。强化监督能力建设,组织民行部门干警参加岗位练兵、业务竞赛,以及案件、法律文书评比和业务素能培训。在市院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先后安排干警前往蚌埠市五河县检察院,宣城市检察院、郎溪县检察院等学习先进工作经验,不断提升监督水平。强化干警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案件办理流程,执行网上全程监控,严把办案质量关。每年两次对办理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实现用制度规范办案工作,增强干警规范办案的意识和责任,防止执法办案的随意性。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监督、服务等方面存在量少面窄的问题,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对检察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

(一)工作推进存在困境。除提请市院抗诉之外,其他监督手段大都缺乏刚性,导致监督难、难监督的现象存在。督促行政机关履职的检察建议,没有法律上的强制手段,行政机关对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存在抵触情绪,配合不够积极。公益诉讼不但发现线索难,而且有许多前置条件的限制,导致工作局面难以全面打开。

(二)职能发挥不够充分。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民事行政监督的职能尚未被社会各界所了解,社会影响力也不大,当事人申请监督的案源相对较少。一方面存在对维权的迫切需求,许多群众不知走民行监督维权之路;另一方面又出现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

(三)办案能力亟需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面临的案件较为复杂,涉及到多方面法律、法规、政策,需要熟练掌握民事、行政多方面的综合知识;需要具备调查取证、出庭应诉等办案能力;还需要处理化解矛盾和沟通协调的工作技巧,干警实际工作能力与复合型人才要求还有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以特殊案件和关键环节为切入点,盯住“五类案件”即: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群众反映强烈案件,涉及民生领域案件,社会弱势群体的案件,法院立案执行时间长的案件,努力办理一批有影响力的执行监督案件。

(二)加大打击民事虚假诉讼力度。民事虚假诉讼严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挑战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底线,讼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的法律监督,重点要对涉及职工工资、劳动争议、工伤赔偿等案件的监督;加大对涉及教育医疗、保险纠纷、补贴补助、人身损害赔偿等民生领域民事申诉案件办理力度;特别关注民间借贷、离婚案件财产分割等 “高发区”虚假诉讼的发生,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和手段综合运用,发挥监督职能,维护法律正确实施。

(三)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随着公益诉讼制度的确立,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利益将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继续加大对县域内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以及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行为的线索摸排。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办理一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公益诉讼案件。

(四)完善民行工作创新机制。主动向人大汇报工作,建立拓展人大监督和检察监督的衔接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效果。坚持和完善与法院的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不同层次的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之间的沟通机制,营造对民行监督工作支持和理解的良好环境,保证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工作依法顺利开展。注重民行检察工作宣传,全方位、多角度传播民行检察职能和法律效果好、社会效果佳的成功典型案例,提升民行检察的社会影响力。

(五)注重民行专业人才培养。进一步增强专门人才的培养力度,通过专业讲座、以案代训、理论研讨等方式,帮助干警有针对性地积累专业知识,提高监督能力。建立“基层检察院民行检察人才库”,培养专业化的基层民行检察人才,并积极做好专门人才储备工作,保障民行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强化政治素质,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和廉洁教育,努力建设一支党性强、业务精、作风硬、勇担当的民行检察队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我院民行检察工作情况报告,是对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是对今后工作的有力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每一步发展,都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心、支持密切相关。我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继续发扬成绩,努力克服不足,积极争先创优,不断开创我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法治肥西、平安肥西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