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7-08-18  作者:徐秉乐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部门职责

(一)对肥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并依法向其提出有关检察工作议案。

(二)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三)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以及需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四)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并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依法对刑事犯罪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场所的执法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工作。

(六)依法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七)对县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按审判监督程序依法提请市人民检察院抗诉。

(八)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预防对策;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律宣传。

(九)负责其他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本部门仅机关本级。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794.19万元,支出总计1794.19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58.19万元,增长34 %。主要原因是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检察工作业务量持续增加等。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94.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4.19万元,占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9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2.83万元,占67%;项目支出601.36万元,占33%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94.1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794.19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58.19万元,增长34 %。主要原因是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检察工作业务量持续增加等。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94.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58.19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检察工作业务量持续增加等导致。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9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2.83万元,占67%;项目支出601.36万元,占33%。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2016年度决算1641.83万元,比2014年增加395.33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检察工作业务量持续增加等导致。其中:“行政运行”决算101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决算630.73万元,主要用于办案经费、政法装备购置等检察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度决算72.19万元,比2015年增加70.89万元,增长5453%,主要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新增加的养老保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6年度决算26万元,比2015年减少3.3万元,降低11%,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等减少导致。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25.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支出;“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0.72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励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度决算54.16万元,比2015年减少4.72万元,降低8%,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等减少导致。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43.3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提租补贴”决算10.83万元,主要用于提租补贴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2.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6.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33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2016年度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40万元,支出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 减少9.1万元, 降低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支出与2015年度决算持平。2016年,组织(参加)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6.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肥西县县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肥财〔201572号)等相关规定。支出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5万元,降低7%,主要原因是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支出。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共55批,4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3.4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8.6万元,降低20%,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管理规定执行。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3.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活动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8.6万元,降低20 %,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管理规定执行。2016年,我院机关单位公务用车保有数为9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支出与2015年度决算持平。2016年,购置车辆0台。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肥西县人民检察院的机关运行经费336.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

.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肥西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7.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万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1231日,肥西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车8辆。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2017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