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编制部门:肥西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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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合计 |
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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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 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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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5.92 |
5.92 |
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7.56 |
17.56 |
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7.56 |
17.56 |
0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0 |
总 计 |
23.48 |
23.48 |
0 |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34万元,支出决算2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0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92万元,占25.2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7.56万元,占74.79。具体情况如下:
1.本部门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0万元,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无人员出国境。经费使用根据县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严格执行《肥西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肥财〔2015〕132号)等相关规定。2018年,参加(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92万元,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08万元,降低1.33%,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降低,降低的原因是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支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肥西县县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肥财〔2015〕72号)等相关规定。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共65批,54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7.56万元,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0.44万元,降低37.29%,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56万元,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0.44万元,降低37.29%,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降低,降低的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管理规定执行。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活动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维护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数为6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0万元,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车辆。2018年,购置车辆0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