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
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
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0.00 | 0.00 |
公务接待费 | 5.90 | 5.90 | 0.0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8.00 | 18.00 | 0.0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18.00 | 18.00 | 0.00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00 | 0.00 | 0.00 |
总计 | 23.90 | 23.90 | 0.00 |
二、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肥西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3.9万元, 与2018年相比减少10.1万元,下降29.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18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相关规定执行,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调研考察、出国培训等外事活动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9万元,与2018年相比预算减少0.1万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强化公务接待费监督和控制,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公务接待费用。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肥西县县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肥财〔2015〕72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经审批的接待活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8万元,与2018年相比预算减少10万元,下降35.7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8万元,与2018年相比预算减少10万元,下降35.71%,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强化公务用车管理和控制,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未购置新车,用于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附表: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