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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0-09-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职责主要有:

(一)负责审查批捕、不批捕工作;审查决定提起公诉、不起诉工作。

(二)对本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出庭履行职责。

(三)负责对公安立案、侦查活动实行监督;对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

(四)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请抗诉或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和非诉执行实施监督。开展公益诉讼和支持起诉工作。

(五)负责对法院刑事判决、裁定、决定的执行和看守所执法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负责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负责对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活动、监外执行罪犯活动等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办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七)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开展检调对接与刑事和解工作;参与普法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

   二、机构设置

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为院本级决算,纳入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与预算比较无增减。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8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总计2807.87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807.87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5万元,增长8.29%,主要原因:一是新录用聘用制书记员,人员经费增长;二是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检察工作业务量的持续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609.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09.7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58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1.37万元,占66.25%;项目支出871.72万元,占33.7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807.87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807.87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71.16万元,增长15.23%,主要原因:一是新录用聘用制书记员,人员经费增长;二是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09.77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8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91.86万元,增长17.67%。主要原因一是新录用聘用制书记员,人员经费增长;二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3.0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8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1.79万元,增长16.29%。主要原因一是新录用聘用制书记员,人员经费增长;二是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3.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万元,占0.23%;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2297.51万元,占88.9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24万元,占3.96%;卫生健康(类)支出36.53万元,占1.41%;住房保障(类)支出140.8万元,占5.45%。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31.88万元,支出决算为258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录用聘用制书记员,人员经费增长;二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711.37万元,占66.25%;项目支出871.72万元,占33.75%。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共公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检察)(项)年初预算815.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3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长。

3.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两房”建设(检察)(项)年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2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个别维修项目需要结转到下年支付。

    4.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检察)(项)年初预算为57万元,支出决算为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检察)(项)年初预算为646万元,支出决算为78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其他检察支出中。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92.9万元,支出决算为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9.34万元,支出决算为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12万元,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36.41万元,支出决算为3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40.81万元,支出决算为140.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11.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05.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1.04万元、奖金182.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21.2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9.3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8.41万元、住房公积金251.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96万元、离休费14.93万元、退休费81.72万元、抚恤金35.44万元、生活补助145.98万元、奖励金344.62万元、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万元;公用经费206.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7.39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0.45万元、电费6.6万元、邮电费5.6万元、物业管理费6.18万元、差旅费0.8万元、维修(护)费4.45万元、培训费5.2万元、公务接待费5.79万元、劳务费4万元、工会经费9.49万元、福利费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6.5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0.1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肥西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23.9万元,支出决算2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79万元,占24.3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8万元,占75.6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2018年度决算相比持平,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我院无因公出国(境)支出。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持平原因是年初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主要用于人员出国(境)。经费使用根据县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严格执行《肥西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肥财〔2015〕132号)等相关规定。2019年,参加(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79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13万元,降低2.2%,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降低的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11万元,降低1.86 %,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降低的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主要用于经审批的接待活动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肥西县县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肥财〔2015〕72号)等相关规定。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共48批,51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8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44万元,增长2.51%,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增长的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维护费略有增加。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活动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维护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万元2018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44万元,增长2.51 %,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增长的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维护费略有增加。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维护费略有增加。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活动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维护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肥西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数为5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2018年度决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无购车费用支出。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年初无车辆购置计划。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2019年,购置车辆0台。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肥西县人民检察院对2019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5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全部编制绩效目标,明确项目的产出和效益,作为预算执行、跟踪问效、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预算执行中,对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全面实施绩效运行监控。预算执行完毕后,对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4个项目,自评覆盖率达100%,涉及资金505.8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68.63%。评价结果显示,项目资金安排能满足完成目标任务的要求,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良好,预算支出的产出效果明显,所有项目均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度肥西县人民检察院的机关运行经费206.18万元,比2018年度减少24.49万元,下降10.62%,主要原因是日常运转开支节省。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肥西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5.86万元,其中:货物类支出70.56万元、工程类支出0万元、服务类支出125.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5.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肥西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共8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