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
一、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金额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 |
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0.00 | 0.00 |
公务接待费 | 4.00 | 4.00 | 0.0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6.80 | 16.80 | 0.0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16.80 | 16.80 | 0.00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00 | 0.00 | 0.00 |
总 计 | 20.80 | 20.80 | 0.00 |
二、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肥西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8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70万元,下降7.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0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年和2020年均未安排出国(境)计划,也未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相关规定执行,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发生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0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50万元,下降27.27%,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肥西县县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肥财〔2015〕72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经审批的接待活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6.8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20万元,下降1.1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6.8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20万元,下降1.17%,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和控制,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暂无购车计划,用于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附表: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