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职责主要有:
(一)负责审查批捕、不批捕工作;审查决定提起公诉、不起诉工作。
(二)对本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出庭履行职责。
(三)负责对公安立案、侦查活动实行监督;对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
(四)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请抗诉或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和非诉执行实施监督。开展公益诉讼和支持起诉工作。
(五)负责对法院刑事判决、裁定、决定的执行和看守所执法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负责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负责对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活动、监外执行罪犯活动等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办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七)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开展检调对接与刑事和解工作;参与普法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单位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增加(减少)0户,主要原因是无单位增减。
纳入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0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肥西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
行政单位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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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9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2584.06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584.06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23.81万元,下降7.97%,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一般性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2457.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57.5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为0,占0%; 经营收入为0,占0%;其他收入0,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232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9.07万元,占74.80%;项目支出585.99万元,占25.20%;经营支出为0,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84.06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584.06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23.81万元,下降7.97%,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一般性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4.3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7.82%。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08.75万元,下降11.95%。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一般性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4.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万元,占0.22%;公共安全(类)支出1392.38万元,占61.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78万元,占2.72%;卫生健康(类)支出26.73万元,占1.18%;城乡社区(类)支出666.98万元,占29.33%;住房保障(类)支出121.46万元,占5.3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79.93万元,支出决算为227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经报告追加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二是追加目标考核等奖励金。其中:基本支出1739.07万元,占76.47%;项目支出535.26万元,占23.53%。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行(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11.98万元,支出决算为86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年中追加安排财政预算拨款。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97.28万元,支出决算为19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两房“建设(项)。年初预算为63.28万元,支出决算为6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5%。
5.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年初预算为51万元,支出决算为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8万元,支出决算为21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6.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聘用制书记员工资、社保、公积金、公用经费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8.78万元,支出决算为6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计提养老保险的基数变动,实际支出大于预算数。
8.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12万元,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领取独生子女费的人员变动。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6.69万元,支出决算为26.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66.9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目标考核等奖励金。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7.36万元,支出决算为12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计提公积金基数变动,实际支出数大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39.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61.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77.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50.73万元,本年支出50.7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7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报告后调整增加预算,用于雨污水改造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50万元,支出决算为38.12万元,完成预算的169.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报告批准,购置执法执勤车一辆。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单位本级和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5.2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6.12万元,占94.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0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年初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主要用于人员出国(境)。经费使用根据县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严格执行《肥西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肥财〔2015〕132号)等相关规定。2020年,参加(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 与2020年度预算相比,减少3.5万元,下降63.6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主要是用于经审批的公务接待活动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肥西县县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肥财〔2015〕72号)等相关规定。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共17批,17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12万元,与2020年度预算相比,增加19.12万元,增长112.47%,增长的原因是购置执法执勤用车一辆。主要用于日常办案及公务等活动用车所需车辆的购置、燃油费、维修维护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19.38万元,与2020年度预算相比,增加19.38万元,增长的原因是经报告后调整增加预算。主要用于购置执法执勤用车。2020年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75万元,与2020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25万元,下降1.47%,与2020年度预算相比降低的原因是不断完善公务用车制度,厉行节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办案及公务等活动用车所需车辆的燃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肥西县人民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十、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肥西县人民检察院对2020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5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全部编制绩效目标,明确项目的产出和效益,作为预算执行、跟踪问效、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预算执行中,对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全面实施绩效运行监控。预算执行完毕后,对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1个项目,自评覆盖率达100%,涉及资金55.28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5.59%。评价结果显示:
检务工作区建设项目经费共55.28万元,包括一个检务大厅、三个功能区域(控申接待区、检察服务区、公共办案区)、一个网络平台 (包括12309 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安全监控平台、智能化办案平台)。 检务大厅现已投入使用,在受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公共办案、检务公开、接受监督等方面均已达预期绩效目标。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肥西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177.09万元,比2019年度减少29.09万元,下降14.11%,主要原因是压缩相关工作经费的使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肥西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6.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6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7.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肥西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车6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