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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18-01-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部门基本职责

()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开展检察机关的举报工作。

()依法对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刑事立案、决定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

() 依法对刑事犯罪案件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并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依法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改造场所的执法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依法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

() 开展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负责检察环节上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部门概况

肥西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内设政治处、侦监科、公诉科、法警大队等职能科室,实有人员95人,其中在职人员66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27人。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

一、坚持以平安肥西建设为重点,全力维护政治社会大局稳定。

(一)聚焦政治安全,严厉打击各类犯罪。积极参与反恐怖斗争,严厉打击“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违法犯罪,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去极端化”工作。积极参与打击网络政治谣言行动,与相关部门建立协作联查联防联打机制,依法打击故意传播虚假信息、非法政治类出版物等犯罪,维护网络和意识形态安全。

(二)聚焦公共安全,从严惩治刑事犯罪。密切关注社会治安新动向,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盗抢拐骗、制毒贩毒等犯罪,严厉打击盗窃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侵害农村留守人员人身安全等违法犯罪。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严厉打击盗取、买卖、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共同推动源头治理。

(三)聚焦风险防控,扎实做好矛盾化解。把防控经济金融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危害民生等犯罪,重点惩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内幕交易等经济犯罪,把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注重发现案件背后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风险隐患分析报告和检察建议。积极推进律师参与化解信访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继续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重点做好导入程序、补正瑕疵、畅通出口等工作。加大网上信访和视频接访力度,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四)聚焦和谐稳定,深化社会治理创新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群体重新融入社会。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集中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意见》,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严惩农村基层人员职务犯罪,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完善乡村治理。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加强对校园欺凌、非法“校园贷”的整治打击力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殊保护制度,推进对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省院五年规划,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把以案释法贯穿司法案件全过程。

二、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着力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升级发展。

(一)着力保障全县经济发展。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打击房地产领域合同诈骗、偷逃税款、骗取贷款等犯罪,着力保障经济安全。积极服务重大工程建设,依法打击扰乱项目建设、破坏投资环境的刑事犯罪;增强与监察委合力,有效打击工程建设中的职务犯罪,切实强化对项目审批、拆迁补偿、招投标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全力保障政府投资安全。

(二)着力营造企业发展环境。认真落实高检院加强产权保护“22条意见”,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与保护企业发展并重,尽最大可能保障企业正当经营。

(三)着力维护群众利益。强化涉农检察工作,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突出惩治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突出打击“黑作坊”“黑市场”和污染环境资源等犯罪。围绕县委精准脱贫攻坚工作部署,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惩治挪用、贪污扶贫资金犯罪,严肃惩治侵犯农民利益的“微腐败”。坚决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四)着力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更加注重打击、预防、教育、保护等职能的综合运用,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增强服务实效。加强对社会舆情、治安动态、职务犯罪发案态势、热点敏感案件的分析研判,有针对性提出司法应对措施。

三、坚持以法治肥西建设为统揽,全面强化各项检察监督职能。

(一)全面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坚守防冤纠错底线,惩治犯罪、保障人权。扎实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应用。积极推进审查逮捕诉讼化转型、公开听证,规范讯问嫌疑人和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工作。积极推进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改革。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发挥驻所检察官办公室的作用,坚决核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行为,加强冤错案件源头预防。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纠正定罪不当、量刑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

(二)不断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积极推进减刑、假释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建设,持续强化刑罚执行同步监督。继续深化集中清理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和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认真履行好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等新增职能,提升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整体效能。

(三)积极构建民行检察工作新格局灵活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各种方式,统筹推进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重点加强对违法调解、虚假诉讼、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和违法执行的监督。把行政检察监督作为检察监督新的增长点和发力点,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加强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探索加强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涉及公民财产权益行政强制措施的监督。

(四)继续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进一步完善集信访、举报、纠错、赔偿、救助于一体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更加重视深化刑事申诉检察工作,强化纠防冤错案件、规范司法行为、深化检务公开、开展反向审视等工作。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公开审查和异地审查制度,加大对不服法院生效裁判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力度,探索对法院自行启动再审程序案件的监督机制。认真做好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帮助走出困境。

四、坚持以提升检察公信为要旨,坚决推动深化司法改革攻坚。

(一)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抓好办案责任制落实。切实推行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办案组织形式,抓好执法业绩考核。

(二)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抓紧落实按期晋升与择优选任相结合的晋升机制,积极推动配套政策尽快落实到位。加快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推动机构整合、职能优化,强化案件管理部门对司法办案活动的集中统一管理,加强对员额内检察官办案活动的监督。

(三)继续扩大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成效认真落实全国检察长会议关于积极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要求,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加强对侵害英雄烈士名誉案件提起公益诉讼研究。

(四)更好地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三部”改革意见,全面规范侦查取证行为,建立健全符合裁判要求、适应各类案件特点的证据收集指引,用审判定罪量刑的标准规范约束侦查、审查起诉行为,积极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探索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加强与侦查、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统一认识和标准,着力解决诉讼程序违法纠正难、非法证据排除难、证人鉴定人出庭难等问题。

五、坚持以检察事业更好发展为目标,锲而不舍抓好基层基础建设。

(一)大力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认真落实《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大力推进基层检察院司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认真总结“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成果和经验做法,积极争先创优。

(二)持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持之以恒抓好规范执法工作,积极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室作用,完善案件评查标准、强化日常督促检查,实现所有案件的评查全覆盖。加强检察权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和监管,从源头上杜绝不规范行为。强化工作引导和检查督导,狠抓各项制度规范执行。

(三)全面推进“智慧检察”建设认真落实高检院“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实施“互联网+检察”战略,以电子检务工程为抓手、以大数据运用为引领、以网络安全为保障,打造“智慧检察”,推动检察工作跨越式发展。积极推进与政法各部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把握当前违法犯罪信息化、智能化新趋势,善于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把检察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四)加强检察宣传力度。重点组织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唱响检察好声音,展现检察新形象。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检察主题文化建设活动。加强典型宣传,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树立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加强新媒体平台应用,强化涉检负面舆情处置工作。加强重要案件信息公开管理,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认真落实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更加自觉地接受各界监督。

六、坚持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着力加强机关党建,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可靠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定政治方向和理想信念。组织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检察官职业道德活动,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建设,认真履行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政治鉴别力和免疫力。切实抓好党组自身建设,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对党绝对忠诚落实到做人做事、司法办案的各个环节。

(二)大力实施人才培养,确保检察队伍能战善战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素能考评等活动,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模式,增强队伍实战能力。加强重点培养,深入推进人才建设重点工程,高度重视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培养选拔,加大金融、互联网、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专业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

(三)不断强化班子建设,铸造检察队伍坚强核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继续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切实担负起抓班子、带队伍、促业务的重大责任。强化班子理论武装与素能提升,增强班子统筹发展能力;要带头改进作风,为广大检察人员做好示范;自觉接受政治巡察,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检,确保检察队伍清正廉洁。坚持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不松懈,紧盯“四风”特别是“四风”变异和隐性化问题不放松,坚持从严管理和从严查处,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切实加强党内监督,严肃检察机关党内政治生活,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体系。严明纪律和规矩,实践“四种形态”,坚持“四个必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克服和纠正苗头性问题。加强“八小时外”监督,管好党员干部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加大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自身腐败行为。

四、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度收入预算1857.4万元,支出预算185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6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701.4万元,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等。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公共安全支出1596万元,占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5万元,占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2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136.7万元,占7%

(二)较上年增减变化情况及具体原因

2017年预算相比,收、支各增加506.8万元,上升37%,主要原因一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426万元,主要是司法改革增加经费及技侦大楼维修改造等项目缺口经费增加、办案经费增加等;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8.2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增加6.6万元,主要是缴费基数增加;三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56.45万元,主要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增加。

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2018年,肥西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5万元,降低13.92%。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安排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排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 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

2、公务接待费用预算 6万元,比 2017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肥西县县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肥财[2015]72号)等规定,用于经审批的接待活动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8 万元,比 2017年预算减少5万元,下降1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8万元,比 2017年预算减少5万元,下降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用于公务用车燃料、维修、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我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7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购买货物和服务等。其中:办公费47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电费34.2万元,邮电费18万元,物管费33.8万元,差旅费11万元,维护费18万元,培训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专用材料费3万元,劳务费26万元,福利费0.6万元,公车运行费1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8.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万元。

(二)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我院2018年安排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5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80.2万元,工程类支出40万元,服务类支出33.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肥西县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总金额1998万元,较上年增加104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758万元、通用设备908万元、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资产332万元。

机关车改后保留车辆9辆,其中,定向化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行政执法用车0辆;未车改事业单位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我院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项目3个,涉及预算资金56万元。

(五)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我院2018年部门预算50万元以上重大专项编制绩效目标,共有3个项目,涉及预算金额302.5万元。

(六)信息化项目情况

我院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单项10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项目有0个,涉及预算资金0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附件:

1、附表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附表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附表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附表4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5、附表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附表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附表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附表8部门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9、附表9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0、附表10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1、附表11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