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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9-01-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1.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5.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

7.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收入预算总表

8.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支出预算总表

9.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10.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1.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

13.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关于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审查批捕、不批捕工作;审查决定提起公诉、不起诉工作。

(二)对本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出庭履行职责。

(三)负责对公安立案、侦查活动实行监督;对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

(四)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请抗诉或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和非诉执行实施监督。开展公益诉讼和支持起诉工作。

(五)负责对法院刑事判决、裁定、决定的执行和看守所执法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负责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负责对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活动、监外执行罪犯活动等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办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七)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开展检调对接与刑事和解工作;参与普法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为院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截至20181231日,肥西县人民检察院实有各类人员101人,其中在职71人、离休1人、退休29人。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核心,以服务人民为中心,努力答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人民满意答卷。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更实更细的措施服务发展大局。围绕县委决策部署、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来谋划和推动工作,更好地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政府投资安全、市场经济健康运行。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加强配合,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坚持打击、保护和治理相结合,着力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提供优质检察产品,用心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打造“枫桥经验”检察版,创新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温暖控申”创建工作,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二是以更优更好的要求做强诉讼法律监督。优化刑事检察,充分发挥打击犯罪、惩治腐败、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对标办案“精细化”、“精品化”,严防冤错案件发生。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开创无门槛式案件线索受理新机制,围绕“执行难”、虚假诉讼等开展监督,提高司法权威。深化刑罚执行检察,准确及时纠正羁押人员监管、判决执行、社区矫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着力打造公益诉讼亮点,紧盯“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做文章,办理一批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损害公益案件。

三是以更稳更快的步伐推进各项检察改革。落实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确保新的职能机构全面发挥作用。强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严格办案职责和惩戒制度。强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案件质量不出问题。加快“捕诉合一”职能磨合,探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推动重大监督案件专业化办理。探索审查逮捕诉讼化转型,注重羁押必要性审查,减少非必要羁押。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断总结推广经验。大力推进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加强与行政等部门沟通协调,把监督变成共赢、双赢、多赢。

四是以更畅更顺的路径实现群众合理诉求。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关注民生民利,搭建联通民意、畅通民情平台,不断延伸和优化检察服务,及时有效解决群众的诉求和困难,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高度重视并强化侵犯群众利益、危害群众安全和损害群众健康犯罪等民生案件的办理,注重法律监督,促进各方共同加强保护。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法治关爱,帮助弱势对象依法维权,加大对性侵、拐卖、虐待儿童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农民工讨薪问题的专项监督,为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提供法治保障。

五是以更严更高的标准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把讲政治放在首位,持续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思想教育、引领和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政治品质。开展多形式常态化警示和廉洁教育,纯洁党风党性,严明作风纪律,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以“精英化”建设为目标,抓好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开展“传帮带”、实战练兵活动,锻造复合型人才。持续开展领导干部大调研活动,深入基层、深入实践,发现问题,破解难题,增强服务能力。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表由以下13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1.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附表1

2.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附表2

3.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附表3

4.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附表4

5.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附表5

6.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附表6

7.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附表7

8.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附表8

9.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表(附表9

10.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附表10

11.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附表11

12.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附表12

13.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表13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831.88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31.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31.8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公共安全支出1546.30万元,占84.4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0万元,占0.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24万元,占5.58%;卫生健康支出36.53万元,占1.99%;住房保障支出140.81万元,占7.69%

2018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5.52万元,下降1.38%。主要原因:人员情况变动。

二、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31.88万元,比2018年预算拨款减少25.52万元,下降1.38%,主要原因:人员情况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546.3万元,占84.4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万元,占0.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24万元,占5.58%;卫生健康支出36.53万元,占1.99%;住房保障支出140.81万元,占7.69%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检察)(项)2019年预算815.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36万元,下降29.18%,下降原因主要是将与开展具体检察业务相关的支出纳入项目支出管理。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两房”建设(检察)(项)2019年预算2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8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技侦大楼及污水管网、水电附属设施陈旧老化,需进行维修和修缮。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检察)(项)2019年预算57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9万元,下降25%,减少原因主要是反贪局、反渎局及预防科转隶至县监察委,监督职能减少。

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检察)(项)2019年预算64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77.3万元,增长75.21%,增长原因主要是将开展具体检察业务相关的支出纳入项目支出管理。

5.一般共公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6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将党建业务的支出纳入项目支出管理。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102.2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2.74万元,增长14.23%,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的变动。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140.8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11万元,增长3%,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的变动。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36.4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41万元,增长4.02%,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变动。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0.12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08万元,减少40%,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情况变动。

三、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94.88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772.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291.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24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四、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肥西县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收支总预算2030.8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31.8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七、关于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收入预算2030.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31.88万元,占90.20%,比2018年预算减少25.52万元,下降1.37%,下降原因主要是将与开展具体检察业务相关的支出纳入项目支出管理。上级补助收入199万元,占9.80%,比2018年预算增加199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提前下达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99万元。

八、关于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支出预算2030.8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73.48万元,增长9.34%,增长原因主要是提前下达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094.88万元,占53.91%,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936万元,占46.09%,主要用于保障正常办公办案。

九、关于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2019年,肥西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3.90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0.10万元,下降29.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18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相关规定执行,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调研考察、出国培训等外事活动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9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减少0.1万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强化公务接待费监督和控制,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公务接待费用。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肥西县县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肥财〔201572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经审批的接待活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8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减少10万元,下降35.7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8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减少10万元,下降35.71%,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强化公务用车管理和控制,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强化公务用车管理和控制,未购置车辆。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肥西县人民检察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15.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36万元,下降29.18%,下降主要原因是将与开展具体检察业务相关的支出纳入项目支出管理。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肥西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3.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3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肥西县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总金额2048.92万元,较上年增加50.29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757.83万元、通用设备 1184.66万元、专用设备16.81万元、其他资产89.62万元。

机关车改后保留车辆6辆,其中,定向化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

截至20181231日,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有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有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购置费0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四)信息化项目情况

2019年肥西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安排单项10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五)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5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按规定编制绩效目标。部门预算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共4个,涉及预算资金505.8万元。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见附表1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表:肥西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表(1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