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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驾被起诉 取保候审竟逃跑
时间:2014-10-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3年5月6日,犯罪嫌疑人余某某因醉驾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可正当检察官要依法传唤余某某到案时,被取保候审的他竟然不知所踪!电话不接,短信不回,人也不知去向。不过,俗话说的好,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这名47岁余姓男子于同年5月28日即被抓获归案。据统计,余某某是肥西县首例因弃保潜逃而被抓获归案的醉驾司机。

  201331217时许,家住肥西县三岗镇的余某某在岳父家吃饭,席间喝了几两白酒,酒后余某某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肥西县东岗街道处,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经抽取血样送检,余某某当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7.9mg/100ml,超出80mg/100ml的醉驾标准,属于醉酒驾驶,所幸未造成严重后果。

  肥西县公安局对余某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于同年5月6日移送肥西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依法多次联系余某某,却发现他电话不接,短信不回,拒不到案。随后,肥西县人民检察院依据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要求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余某某予以变更强制措施,确保诉讼正常进行。5月20日,余某某的资料即被登入网上追讨库,成为一名刑拘在逃人员。5月28日余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于次日再次移送肥西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6月5日肥西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余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已经办理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特别是酒驾类犯罪嫌疑人,不要自认为罪行较轻,或是认为只是喝点酒,没什么大不了的,从而不严格遵守,甚至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如:不能保证经传唤随时到案,或未经批准离开所在的市、县等有关规定。对于那些弃保潜逃的人,司法机关将不遗余力进行抓捕,并依法对其追究法律责任。

 

  公诉科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