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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爱慕蜕变为嫉恨,求爱不成起杀心
时间:2016-09-10  作者:柏嵘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肥西县检察院批准逮捕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张某得知自己所爱慕的人孙某已有喜欢的人,遂产生杀害孙某的念头,采取掐脖子、用数据线勒颈部、用菜刀将孙某右手腕割破等残忍的方式杀害孙某。所幸,孙某经医院抢救保住了性命。

据悉,2014年犯罪嫌疑人张某同被害人孙某认识,期间张某对孙某产生爱慕之心。201510月份,张某在同孙某聊天过程中得知孙某有喜欢之人,受到了刺激,产生将孙某杀害的念头。2015102523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通过攀爬窗户进入到孙某家中,趁孙某熟睡之机,双手掐住孙某脖颈意图将其掐死。孙某醒后反抗,张某又使用孙某床头的数据线对其实施勒颈,致使孙某昏迷。张某又从孙某家中厨房拿出一把菜刀,将孙某右手腕割了三刀,割入骨头后停手,见留了很多血后,张某从孙某家中逃离现场。约半小时后张某认定孙某已经死亡,遂使用孙某的手机报警投案。肥西县公安局民警接警后在将孙某送往医院抢救治疗,挽留住了孙某的性命。

归案后张某对其故意杀害孙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自己的作案动机,是因为聊天时,孙某说她有不愿意忘记的人,说打算找别的男人。据犯罪嫌疑人张某的家人说自从张某10年前得了病(性功能障碍)之后,性格就变得内向起来了,很少与人交往,很自闭。

2015年肥西县检察院共受理故意杀人案3件,受害人4人;其中因男女情感纠葛杀害他人的33人,占案件受理数的100%,较为特殊的是一起犯罪嫌疑人既包抢劫杀人又包含情杀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共杀害2人,时隔12年。另外一起特殊案例是“小三”为“上位”杀害情人的妻子。今年受理的第一起故意杀人案又是缘于情杀。当事人心理不健康,是引发情杀案件的关键因素,包括性格孤僻、狭隘,自私暴躁,度量狭小。男性与女性相比,更不擅于排除心中的嫉妒和占有欲,采取暴力手段解决问题的居多。这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当今社会心理健康教育的缺失,相关部门应该有针对性地宣传心理健康保健的重要性,开展有利于居民身心健康的活动,将有利于预防此类恶性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