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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普法进行时:一时发泄扔酒瓶 高空抛物被起诉
时间:2021-11-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6日上午,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因与家人发生争吵,一气之下,从其居住的24楼高空先后扔出三个酒瓶,砸坏了停放在楼下的车辆,过往行人受到惊吓。

 


案发后不久,受损车辆车主便报了警。公安机关通过小区高空抛物监控视频,及时锁定犯罪嫌疑人吴某某。

 

据现场目击证人的反映,事发时她在楼下打扫卫生,第一个酒瓶砸碎在地上,距离她只有两三米远,差点就砸到她。虽然没有受伤,但是被吓到了。
归案后,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赔付了因其高空抛物行为造成的损失,并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和破坏性,对自己的鲁莽行为十分后悔,自愿认罪认罚,争取从宽处理。11月5日,肥西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高空抛物罪对吴某某提起公诉。


 

 





















今年3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确立了“高空抛物罪”新罪名。
请记住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轻者毁财,重者伤人要命,是毁坏他人财产,严重威胁、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犯罪行为。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高空抛物,否则就是犯罪。遇事一定要冷静,一时冲动、鲁莽行事,必然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必将后悔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