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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检察院公诉鲁某某等网络开设赌场案54人获罪
时间:2021-1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肥西县检察院公诉的被告人鲁某某、陈某某等54人涉嫌开设赌场罪案,11月19日,法院一审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4年10个月、罚金人民币20万元至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的不同刑罚。



案情回顾

 

2019年初,被告人鲁某某、陈某某等人开始担任“嘟嘟游戏”网络赌博平台代理。2019年下半年,鲁某某又向陈某某推荐“奇迹棋牌”网络赌博平台,鲁某某自任“盟主”(俱乐部总代理),陈某某担任鲁某某下级代理。同年11月,被告人陈某某担任“盟主”。2020年4月,被告人鲁某某、陈某某将其下级人员整体转至“开开麻将”网络赌博平台。同年4月17日,肥西县公安局查获该网络赌场。

 

上述网络赌博平台通过手机应用程序操作赌博项目,“盟主”为网络平台招募代理,代理可以再招募下级代理或者邀集参赌人员参与平台赌博。“盟主”和各级代理按事先约定的比例抽头分成。鲁某某、陈某某通过平台接受同案被告人、参赌人员投注资金900余万元。本案54名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开设赌场,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构成开设赌场罪。 


检察官提醒

一、请记住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检察官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利用网络进行赌博,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必然受到法律制裁。需要提醒的是,网络赌博具有更强的诱惑性和隐蔽性,参与其中必然血本无归,损失惨重,严重损害家庭的和谐幸福。希望大家一定要警惕网络赌博的陷阱,不贪利、不参赌,坚决抵制,发现网络赌博后要及时报警,共同打击犯罪,维护网络清朗、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