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至2019年元月,徐某某带领10余名农民工,承包肥西县新港南区三标段水电安装工程项目。2019年2、3月份,徐某某在收到承包老板支付的23万元农民工工资后,拒不支付,而是向农民工以写欠条方式拖延时间,后又切断联系方式,拒不支付工资。2020年12月底,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接到农民工投诉徐某某拖欠工资情况,该局进行调查后,于2021年1月,向徐某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其将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全部发放到位,但徐某某仍拒绝支付。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将该案移送至肥西县公安局进行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不配合调查,逃避侦查。2022年1月经网上追逃,徐某某被抓获归案。到案后,徐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但因偿还能力等问题,拖欠两年多的民工工资仍没有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