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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检察的这个案例入选安徽省检察机关打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时间:2023-07-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肥西检察的这个案例入选安徽省检察机关打击毒品犯罪

典型案例








近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召开以“积极能动履职 惩治毒品犯罪”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打击毒品犯罪情况,发布了5起打击毒品犯罪暨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典型案事例。肥西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戴某某等人贩卖毒品案入选其中。






案例速递


【关键词】


“大麻电子烟” 提前介入 认罪认罚 溯源治理


【基本案情】


被告人戴某某,男,2003年5月出生,在校学生。


其余8名被告人略。


自2021年以来,被告人戴某某等人在经常出入酒吧、夜店等娱乐场所中接触到含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发现有利可图,遂自行购买合成大麻素粉调配成大麻烟油并进行分装,制成成品的“大麻电子烟”,再通过网络平台大肆向社会贩卖,并在贩卖过程中又发展了王某某等八人作为其下线进行分销,通过快递方式进行发货。2021年7月1日,合成大麻素整类被国家列入管制。此后,被告人戴某某、王某某等人明知合成大麻素被国家列管,仍继续向社会贩卖“大麻电子烟”及大麻烟油。其中,被告人戴某某除通过下线向外贩卖“大麻电子烟”和大麻烟油外,还直接贩卖“大麻电子烟”32次236根、大麻烟油6次9瓶(约63ml),非法获利24422元;其余八名被告人案涉不等。公安机关先后抓获该九人,并从戴某某等人处查获“大麻电子烟”若干。经鉴定,被查获的“大麻电子烟”中含有合成大麻素成分。


【诉讼及履职过程】


2021年11月19日,肥西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戴某某等9人涉嫌贩卖毒品罪依法提起公诉。同年12月29日,肥西县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戴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其余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至八千元不等,其中七人被宣告缓刑。戴某某、邱某志上诉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15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检察机关办案着重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引导侦查取证,夯实案件证据基础。本案所涉新型毒品“合成大麻素”系2021年7月1日被列入国家管制。检察机关得知公安机关立案后,主动引导公安机关围绕“大麻电子烟”的购销经过着重收集2021年7月1日之后形成的证据,针对通过“同城跑腿”等非面对面交易的特点,全面收集相关电话、短信、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客观证据,通过印证方式夯实证据基础,及时对所查获的“大麻电子烟”及大麻烟油进行鉴定,以明确是否含有毒品成分及其含量。突出全链条打击,从肥西县境内“合成大麻素”的来源入手,系统梳理“大麻电子烟”或大麻烟油的制造、贩卖、运输及终端消费过程中涉及的人员,深挖查实毒品贩卖链条下线2人,并要求公安机关查清相关犯罪嫌疑人行为的性质及其在该起案件中的地位、作用,为后续准确处理提供坚实证据基础。


(二)主动适用认罪认罚,精准确定量刑建议。涉案合成大麻素目前尚缺乏明确折算标准,量刑依据亦暂未明确。检察机关根据贩卖“大麻电子烟”的次数、数量、人次等犯罪事实,确定基准刑,再结合主从犯身份及其他一般量刑情节调整基准刑,确定宣告刑。考虑到本案的大部分犯罪嫌疑人系在校学生或刚毕业不久,检察机关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深的犯罪嫌疑人提出缓刑的量刑建议,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法治教育,使其认识到毒品犯罪的危害和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促使犯罪嫌疑人真诚认罪悔罪。本案中6名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量刑建议均得到了法院采纳,实现良好办案效果。


(三)助力推进溯源治理,检校共创“无毒”校园。针对本案“大麻电子烟”向在校学生等青少年群体渗透的问题,检察机关及时与涉案在校大学生所在学校联系,充分调研涉案学生在校表现及校园管理情况,就发现的快递收发室收发检视、学生进出KTV等不良场所的管理漏洞及时向该校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学校做好相关法治教育工作,理顺学校教学生活管理秩序。同时开展禁毒宣传,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及典型案例,重点向该校师生讲解新型毒品的种类及其存在形式,要求师生做到自觉抵制毒品,检校互动共创“无毒”校园。


【典型意义】


针对通过寄递方式贩卖新型毒品的犯罪特点,检察机关要积极引导侦查取证,督促公安机关全面收集主客观证据。要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规定,确保不枉不纵。针对涉毒在校学生,要认真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出适当量刑建议,积极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新型毒品向青少年群体渗透等社会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学校制发检察建议,做好禁毒普法宣传工作,能动推进溯源治理。






下一步,肥西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托检察办案,依法严厉惩治毒品犯罪;积极能动履职,主动参与禁毒综合治理,推动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在基层落地落实,以切实的履职担当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