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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进行时】设骗局谎称“中间人”,“帮投标”竟是“连环套”
时间:2026-03-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利用对招投标行业的熟悉,谎称可以帮助项目投标,进而实施诈骗。近日,经肥西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朱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案情回顾

朱某某因参与网络赌博等原因,欠下大量债务。2023年至2024年期间,朱某某利用其对招投标行业的熟悉,通过招投标业务微信群等途径了解到被害人的投标需求,向被害人谎称可以联系对接符合资质要求的公司,帮助被害人共同参与项目投标,通过该方式朱某某先后骗取16名被害人招投标定金等费用144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朱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检察官提醒:

一、请记住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检察官提醒


工程项目招投标有着严格、公开、规范的法定程序,面对各类“帮忙投标”“对接企业”的许诺,务必提高警惕,守住法律与诚信底线,切勿轻信谎言、轻易转账,避免财产受损,更不能参与违法违规操作。